青海:24条措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近日,青海省人社厅、省发改委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》。 2022-03-18 14:47:04